本書是中國法學會部級項目和陜西省社科基金項目。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要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特別是由于應對氣候變化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之間存在緊密的邏輯關聯性,使得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現實意義。而當前正在實施的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法規則正是《巴黎協定》,而在《巴黎協定》中創設的遵約機制無疑是促進、便利和監督各國碳減排的重要制度規則。故而,深入參與、理解和履行《巴黎協定》遵約機制的相關規則,將是中國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行動,確保我們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符合《巴黎協定》法律義務的關鍵。而正基于此,本書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協定》遵約機制相關規則,以期為中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以及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論支撐和法律政策選擇。
目錄
引 言
章 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遵約機制的出臺背景
一、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與新的遵約機制
二、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的出臺
三、本章小結
第二章 國際法上遵約機制的理論與實踐
一、國際法上遵約機制的理論建構
二、國際法上遵約機制的具體實踐
三、本章小結
第三章 《巴黎協定》遵約機制的制定史及其體系結構
一、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遵約機制條文的制定過程
二、《巴黎協定》第十五條對遵約機制的具體規定
三、《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遵約機制部分的制定過程
四、《巴黎協定》實施細則對遵約機制的具體規定